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—2001(高清晰PDF版)

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[1997]108 号文下达的“关于印发《1997 年工程建设 标准制(修)订计划的通知》”的要求,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各有关单位对 1987 年国家计委批准的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》GBJ9-87 进行的全面修订。

GB 50009—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
GB 50009—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

在修订过程中,修订组开展了专题研究,总结了近年来的设计经验,参考了 国外规范和国际标准的有关内容,并以各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 见,经反复修改通过审定后定稿。

本规范共分 7 章和 7 个附录,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:

1.按修订后的《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》修改组合规则,并摈弃“遇 风组合”的旧概念;对荷载基本组合增加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;在正常使 用极限状态设计中,对短期效应组合分别给出标准和频遇两种组合,同时增加了 可变荷载的频遇值系数;对所有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给出各自的组合值系数。

2.对楼面活荷载作部分的调整和增项。

3.对屋面均布活荷载中不上人的屋面荷载作了调整,并增加屋顶花园、直升 机停机坪荷载的规定。

4.吊车工作制改为吊车工作级别。

5.根据新的观测资料重新对全国各气象台站统计了风压和雪压,并将风雪荷 载的基本值的重现期由 30 年一遇改为 50 年一遇;规范附录中给出全国主要台 站的 10 年、50 年和 100 年一遇的雪压和风压值。

6.地面粗糙度增加一种类别。

7.对山区建筑的风压高度变化系数给出考虑地形条件的修正系数。

8.对围护结构构件的风荷载给出专门规定。

9.提出对建筑群体要考虑建筑物相互干扰的影响。

10.对柔性结构增加横风向风振的验算要求。

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,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 在《工程建设标准化》杂志上。

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为了提高规范质 量,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,注意总结经验,积累资料,随时将有关的 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结构研究所(北京 100013,北三环东 路 30 号),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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